各方專家帶你解讀《旅游法》
2012年,我國國內旅游人數突破29億人次,出境旅游人數超過8000萬人次,按照近14億的總人口計算,平均每人每年要出游2次多,旅游已經成為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自1982年國務院有關部門著手起草以來,走過了三十多年立法歷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該法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堵糜畏ā氛f了些什么?消費者的哪些權益得到了保護?面對屢禁不止的“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旅游市場亂現象,該法又是怎么規范的?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蘇大旅游專業教授和法律專家,請他們對《旅游法》進行解讀。
零負團費和強迫購物,《旅游法》“零容忍”
“零負團費”和“強迫購物”,大家并不陌生,今年四月初,國家旅游局公布2012十大旅游案例,其中的“游客不購物遭司機報復案”就是“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的典型。該案例講的是去年四月退休職工王女士一行5人在云南旅游時,遇到了“導游威脅必須購物、旅游購物點和街面購物價格的懸殊”等問題,一位鬧肚子的女士更是因為沒有買提成歸司機的茶葉,遭到司機“不在服務點停車”的報復,致使那位女士最終在車上大便失禁。一名網友還回帖說,“我們9天的游覽共經歷了7位導游,4位大巴司機。其共同之處是:所有導游在上車后都明確地告知游客,他們沒有工資,全憑3%的購物提成生活。”遇上這樣的鬧心事,哪怕風景再美、空氣再清新,旅途也不會有多愉快?!搬槍@類久治不愈的"零負團費"現象,《旅游法》提出了標本兼治之道,”
蘇州大學社會學院旅游管理系教授周永博告訴記者,《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發生違反前兩款規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在第九十八條,《旅游法》還規定了旅行社違反上述規定的罰則事宜。
蘇州旅游局質監所副所長陳金茂則告訴記者,《旅游法》首次明確,一日游合同中不允許包含購物,“一日游本來時間就短,如果再特意安排購物環節,那么游覽景點肯定會受到影響?!睋榻B,蘇州“一日游”亂象主要是黃牛、黑導拉客嚴重、低價“一日游”中充斥各種購物點、合同文本不規范等問題?!堵糜畏ā返谖逭戮鸵幏读寺糜畏蘸贤?,實施后將有望有效整治以上亂象。
票價想漲得開聽證會,拒絕“變相漲價”
自國家發改委2007年規定“景區票價調整頻次不得低于3年”后,今年恰逢3年一調整的第二個“解禁期”,四月初,峨眉山、瘦西湖等全國知名景區也接連上調門票價格,這讓不少游客直呼“玩不起了”。
周永博教授介紹,《旅游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四條對各類景區定價和調價機制作了如下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征求旅游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 另行收費項目已收回投資成本的,應當相應降低價格或者取消收費”,“公益性的城市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除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珍貴文物收藏單位外,應當逐步免費開放”;“景區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門票價格、另行收費項目的價格及團體收費價格。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六個月公布?!迸c直接漲價相比,今年還有一種“一票制”的調價方式值得關注,也就是所謂的門票“打包”銷售。湖南省鳳凰縣從4月10日起,變“憑票進入景點”為“憑票進入景區”,這意味著游客進入鳳凰古城需要購買148元的門票此前,游客進入古城是免費的,只有游覽古城內的沈從文故居、楊家祠堂等九大景點才需購買148元的套票。無獨有偶,日前濟南將趵突泉、大明湖等“三泉一河一湖四園區”整合為“天下第一泉風景區”,新成立的天下第一泉景區門票要價77元,比整合前各景區票價總和還高出2元。
針對這類“變相漲價”,《旅游法》也做出了規定:“將不同景區的門票或者同一景區內不同游覽場所的門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價格不得高于各單項門票的價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權選擇購買其中的單項票”,“景區內的核心游覽項目因故暫停向旅游者開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公示并相應減少收費。”“從長期效果來看,該規定將推動實現景區定價調價合理化,從而規避旅游發展中因價格而引發的各類矛盾和問題,類似鳳凰古城門票風波的事情將有望不再重演?!敝苡啦┱f。
核定景區最大承載量,“超載”或要停業整頓
無論是五一小長假還是十一黃金周,要說哪里比高速公路更擁擠,恐怕非旅游景點莫屬,每逢節假日,景區,尤其是著名景區總是人滿為患,一位園林講解員更是這樣向記者“吐槽”;“現在的節假日,景區除了人還是人。我們雖然節假日需要加班比較辛苦,不過也免去了"本想看風景,結果看人頭"的煩惱。這年頭,想要玩得有質量,還是得錯峰出游?!薄堵糜畏ā肥┬泻?,景區景點每逢假日就“游人如織,摩肩接踵”的現象有望得到緩解,《旅游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景區接待旅游者不得超過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景區應當公布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制定和實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門票預約等方式,對景區接待旅游者的數量進行控制”,“旅游者數量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景區應當提前公告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景區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疏導、分流等措施”。另外,《旅游法》 第一百零五條還規定,“景區在旅游者數量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未依照本法規定公告或者未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未及時采取疏導、分流等措施,或者超過最大承載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區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至六個月”。周永博表示,旅游法還對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制度、境外旅游者安全保護等內容做出了相應規定,這些立法保障了旅游者的人身財產安全,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立法思路。
旅游監管得到加強,配套法律法規亟須落地
實際上,在《旅游法》未出臺以前,我國早有《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等有關旅游的條例辦法。本次出臺《旅游法》中不少內容也與上述法規相近,那么,把這些類似的內容寫入《旅游法》意義何在呢?“"五一"之前,市旅游局質監所,姑蘇區文化商旅局、公安、城管、交通等多部門曾走上"一日游"產品最集中的東北街展開聯合執法,僅半天時間,執法行動就在黃牛身上揪出了20多張假導游證。但是目前,對于這些持假導游證的人員,我們只能驅逐、對其進行警示教育以及公布假證。”陳金茂表示,原有的條例辦法多偏向行業管理的行政法規,遇到旅游方面的問題,作為監管部門,他們更多以調解為主,整治工作無法采取有力的懲罰措施,因此難免力不從心,“和法規相比,法律有強制性?!堵糜畏ā氛绞┬泻螅瑹o疑能加強旅游市場監管?!彼嬖V記者,旅游法出臺的意義,并不局限于解決一時一地的熱點問題,在塑造旅游市場秩序的長效機制,強化旅游公共服務、旅游市場監管方面,旅游法也做了多項規定,“這些規定不僅明確了政府必須承擔向旅游者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還明確了直接負責人各級政府而非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一家,這使得公共服務落地更為可行?!标惤鹈f。
不過,他也向記者坦言,《旅游法》是一個大的框架規范,具體如何實施還需要進一步的細則的解讀。同時,《旅游法》里有很多規定與現有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不完全一致,在旅游法頒布之后,各有關方面要盡快做好修改銜接工作,確保旅游法得到有效實施。對此,江蘇豐云律師事務所的魯云亮律師說得更加“直接”:“《旅游法》雖然不長,只有一百多條,但是涉及的面卻十分廣,把行政管理、民事糾紛等都涵蓋了,從好的方面來說,《旅游法》的出臺意味著我國旅游業監管正式上升到法律層面,但是,里面的一些條款和其他法律有所重復比如有關購物的部分內容在《消費法》中早有說明。此外,該法口號式的條款比較多,可操作性較弱,按照我們的說法,這是一部"軟法"。旅游者想真正得到實惠,還需配套法律法規的落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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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