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度假公寓的性質,物業購置后由于路途較遠,閑暇時間有限等各種因素,投資者基本上不經常使用。另外,這些度假類旅游房地產項目大都地處旅游度假區或旅游景區,所在地基本上以旅游度假客源市場為主,物業不可能像城市住宅那樣針對外來工作人群出租。造成了投資者不僅要承受房子長期空關,家電、家具的折損,還要承擔物業管理費的開銷。原本是作為休閑度假享受的物業,最終卻成為了投資者的負擔。那么,應該如何對度假公寓進行管理呢?
以下是針對不同類型的度假公寓,為投資者提供的不同的投資建議和管理模式:
1、常住型第二住所式公寓/別墅:
投資者的使用頻率較高,一般都會在周末和節假日期間居住,該類項目一般地處1-2小時左右路程的城市生活圈內。這種公寓不存在長期空置現象。
2、“候鳥”型度假公寓
屬于中長期(1個月至半年左右)度假居住,對度假公寓的一般要求:一房一廳一櫥一衛,建筑面積60平方米左右;兩房一廳一櫥一衛,建筑面積75平方米左右??紤]到是異地置業,最好要求開發商提供裝修菜單,統一配置包括家電、家具、床上用品等物件,能夠實現拎包入住。
國內的生態養生(度假式療養)、養老、過冬、避暑等中長期休閑度假市場已經形成,而帶薪度假、家庭出游市場也正趨于成熟,因此,業主所購度假物業在空關期間完全可以委托管理公司對外經營獲得租賃經營收益。
3、周期性使用的度假公寓
該類公寓產品屬于中短期度假居住,一般要求一房一廳一衛,或者一房一廳一櫥一衛50-60平方米就足夠了。開發商應該提供相當于度假酒店的裝修程度,包括酒店的易耗品。
該類公寓本身的設計就是為了迎合中短期休閑度假的投資者使用,和業主的度假需求一樣,所在地也將吸引大量的旅游觀光和休閑度假客人。該類物業如果要獲得好的增值空間,需要有管理能力較強的酒店管理公司采取一定規模的統一經營管理。如果業主在簽訂房屋購置合同時,還不太確定自己及家人每年度假使用的時間周期,可以不和管理公司簽訂全權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但管理公司最好能提供接受全權委托管理服務。“周期性使用的度假公寓”的全權委托統一經營模式可以參考下面“純投資類度假公寓”的模式。
4、純投資類度假公寓
該類公寓和度假酒店的客房基本上一樣,一般要求一房一廳一衛,或者一房一廳一櫥一衛,建筑面積40-60平方米左右。裝修程度完全是度假酒店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