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鎮體系“十一五”發展規劃
政策與措施
第四章 實施城鎮體系規劃的政策與措施
一、發展經濟,強化城鎮發展的產業支撐
經濟是城鎮發展的基礎,要堅持產業立城興鎮,選準主導產業,推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增強城鎮發展的產業支撐和后勁。在加快發展一、二產業的同時加快發展第三產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加的物質需求和文化需求。要進一步優化經濟布局,實現產業發展、區域發展和城鎮發展的空間整合,形成“興業”帶動“建城”、“建城”促進“興業”的發展格局。
二、繼續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鎮功能
一是完善城鎮供水設施,建設水源設施及供水管網,提高自來水普及率和供水質量。二是完善城鎮道路排水系統,提高路網密度和管網密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三是建設污水處理廠,沿黃河等主要河流以及環青海湖縣城建成污水處理廠。四是建設垃圾處理場,縣以上城鎮建成垃圾無害化處理場。五是重點城鎮建設集中供熱系統,提高城鎮居民生活質量。六是加大城鎮綠化建設力度,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七是加強城鎮防洪設施建設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障城鎮安全。
適應城鎮體系發展的要求,加強城鎮間交通網絡建設特別是以西寧為中心三個圈層城鎮之間的道路建設,提高城鎮間通達度。西寧至各州府所在城鎮全部建成二級公路;完成蘭青鐵路、青藏線西格段增建二線電氣工程,建設哈爾蓋至木里地方鐵路,擴建西寧曹家堡機場,新建三江源(玉樹)機場。
三、深化改革,健全城鎮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允許進城農牧民繼續保留承包的耕地或草場,鼓勵已經進入城鎮安家落戶的農牧民將承包土地或草場轉包給其它農牧民或農牧業企業。
改革城鎮戶籍管理制度。對已經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并且有穩定職業或穩定收入來源的農牧民登記為城鎮人口,并為其子女入學、就業等方面提供與其它城鎮人口同等的待遇。
深化城鎮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和投融資體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方針改革城鎮建設投融資體制。在積極爭取國家投資支持的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外國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市政公用事業投資機制;積極推進市政公用企業改制,使其成為適應市場經濟要求、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
四、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建設文明城鎮
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加強城鎮規劃建設管理。在城鎮建設中大力推廣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方法。節約和集約使用土地、淡水等資源,推廣空心磚等新型保溫墻體材料,推廣綠色照明,加強城鎮水、大氣、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人居環境治理,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改善城鎮容貌,走城鎮發展和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相協調的路子。
五、調整行政區劃,推進省(區)際間區域協調發展
合理調整行政區劃,對人口過少、面積過小、發展制約因素多的村、鄉、鎮、縣的行政區劃進行合理調整,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擴大中心城市管轄范圍,強化中心城市和重點城鎮功能,適度發展小城鎮群,改善城鎮體系結構。加強與周邊省(區)的協作,統籌鐵路、公路、電力、輸氣(油)管道等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合理配置和開發利用大江大河水資源,共同保護好區域生態環境。
加強省區間城鎮的聯系與合作,特別是相鄰地區城鎮的協作,實現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六、搞好城鎮建設規劃編制工作,提高城鎮建設水平
加強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工作,重點做好沿黃城鎮體系規劃和柴達木、三江源、環青海湖地區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工作,進一步明確城鎮發展重點。做好縣以上城鎮總體規劃的修編,完成建制鎮總體規劃和重要集鎮建設規劃。
加強城鎮規劃與土地、水利、交通、生態、產業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協調,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健全規劃實施管理體系,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項目建設必須嚴格按照“一書兩證”制度進行審批,努力提高投資效益和工程質量。
本文關鍵字: 查看更多
- 關注綠維文旅
微信號:lwcj2005
公眾號:綠維文旅 - 創意經典·落地運營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好創意、可落地一流規劃在綠維
新鮮資訊、原創觀點、專題研究、實戰案例,每天精選分享
相關閱讀
-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2012-07-30
- ·西寧市環境保護條例2012-07-30
- ·青海省政府關于加快旅游資源開發的若干決定2012-04-18
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