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建設必須符合全市總體旅游規劃要求。
二、項目建設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部門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項目建設必須由具備旅游規劃設計資質的部門編制項目規劃方案。
四、項目建設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部門設計項目建設方案。
五、項目建設必須邀請有關部門及專家對規劃與設計方案進行評審。
六、項目建設必須由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七、項目建設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進行安全評估,安全設施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八、未經評審的項目不能施工。
九、項目建設必須由有對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十、項目開工前與竣工后,須將預決算報告書報市旅游發展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