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概念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若干重大問題決定》中出現,自此,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村社區的活動在全國普遍開展起來,這其中以河南山東兩省最為典型,兩地因地制宜,創造了許多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模式,逐漸改變了農村經濟發展結構,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黨的十八大工作報告指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實現新型城鎮化為引領、新型工業化為主導、新型農業現代化為基礎的“三化”協調發展的重要抓手,因此要充分發揮新型農村社區戰略基點作用。
綠維認為,新型農村社區,就是指打破原有的村莊界限,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村或行政村,經過統一規劃,按照統一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內搬遷合并,統一建設新的居民住房和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和調整產業布局,組建成新的農民生產生活共同體(也稱為“中心村”),形成農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務管理模式和產業格局。新型農村社區,不同于傳統的農村社區,不僅以農業產業為基礎,還將產業集聚、工業發展、服務業發展與農業農村發展銜接起來,是現代城鎮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他既不能等同于村莊翻新,也不是簡單的人口聚居,而重點在于改變農民生活和生產方式,提升農民生活質量,集約節約用地,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加快縮小城鄉差距,讓農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樣的公共服務,過上像城里人那樣的生活,共享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所帶來的物質和精神文明成果。
新型農村社區有六大顯著特征:基礎設施城鎮化、公共服務社區化、社會管理社區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產業結構現代化、就業結構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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