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產業聚集區是由旅游產業領域相關的相互之間具有密切聯系的企業及其他相應機構組成的有機整體。是依托相應資源,以旅游設施聚集為主體,形成的規模型區域。景區式旅游產業聚集區,則以泛旅游產業為導向,以文化景區的旅游升級體驗為核心,整合旅游六要素的旅游服務機構,延伸商務、會議、運動、康療、養生、度假的產業發展,配套旅游創意品、土特產品、紀念品的旅游配套產業服務結構,形成人流聚集、資本聚集、服務聚集、人才聚集、產業聚集、品牌聚集,從而為地方政府、投資商、當地居民創造更大的綜合效益。
二、景區式文化旅游產業聚集區打造的價值與意義
景區式文化旅游產業聚集區的打造具有極高的價值與意義:其一,該類項目的打造,可以同時獲得文化與旅游兩方面的政策扶持與資金補貼;其二,幫助景區擺脫以門票收入為主的收入結構單一問題,實現以游客單位消費提升和旅游地產開發為帶動的收益擴張,形成更好的收益模式;其三,聚集區的打造,以泛旅游產業為導向,以產業、資本、人才、服務集聚為核心,對于地方經濟、品牌、產業與就業必將產生極大的帶動作用,成為區域發展的重要引擎。
三、景區式文化旅游產業聚集區打造的核心要素
從對我國景區與文化旅游、產業聚集區目前的發展結構來看,景區式文化旅游產業聚集區的成功打造需要四大核心要素:
第一,旅游體驗核心,可以由文化觀光型景區、大型實景演出等來承擔,是吸引人氣、聚集人流的核心,也是聚集區的主要收益結構。
第二,旅游服務核心,是以旅游觀光與體驗為基礎的旅游服務收益區域,通常在景區的入口區、附近村落小鎮,形成吃、住、行、游、購、娛等功能積聚,是延伸旅游產業、放大旅游收益的基礎性結構。
第三,休閑度假核心,是旅游體驗的升級內容,在大眾觀光與體驗之外,以景區獨特文化內涵與生態背景為特色,形成特色會議、商務、度假、養生產,;同時形成旅游地產開發。
第四,產業配套核心,作為景區式旅游產業聚集區,需求聚集必然帶來生產聚集,要形成以旅游為引導的生產產業聚集,帶動地方產業發展與富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