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目的地游客服務系統指什么,包括那些內容
旅游目的地的游客服務系統對于當地旅游業的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認為目的地的游客服務系統主要包括四方面:
目的地的道路與旅游設施標識系統,目的地電子信息系統,電子、電話及現場咨詢與監督系統,目的地游客中心及集散節點游客服務中心系統。
1、道路與旅游設施標識系統
目的地的標識系統,對于自駕、自助旅游特別重要,對于目的地從觀光旅游向休閑度假旅游發展,非常重要
標識系統,包括語言(雙語或多語)、圖示、地圖標識、路標、目的地指引等等,如何才能達到簡單、明確、系統完整、信息量大、有地方文化藝術特色,是系統升級的要點。
標識系統可以采用現代材料和藝術手段,使效果更加突出。
2、電子信息系統
旅游目的地電子信息系統,是目的地最好的展示、咨詢與營銷平臺。建議將政府的DMS系統,委托給當地旅行商來經營,將其功能向旅游電子商務方向轉化。主要體現為對目的地旅游信息的細化、適時跟蹤、實用化,推出細分市場的服務;開發深度旅游產品,提供個性化服務,成為服務平臺。
3、電子、電話及現場咨詢與監督系統
作為旅游咨詢與市場監管的系統,在目的地設置信息咨詢與市場監管的服務,是政府應該開展的重要工作。這包括公告咨詢與監督電話、提醒服務規范、現場咨詢、后臺值班等等。
4、游客中心及集散節點游客服務中心系統
旅游目的地必須建立一個游客中心,是整個目的地的游客中心,其服務功能是對剛剛進入目的地的游客,進行指導服務和其他服務。景區的游客中心,不能代替整個目的地的游客中心。目的地游客中心,應該建在游客進入目的地,開始全面游覽之前的最先進入位置,可以是第一個景區,可以是區域山門,住宿接待中心等點上。
在目的地,應該與游客集散節點相結合,形成3-5個游客服務中心,是專門為游客提供咨詢、住宿安排、交通指引、導游服務等等的服務點。
有目的地游客中心、游客服務點,共同工程一個現場的政府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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