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維認為,產業集群效應在于它能產生規模化、帶動式的效應。旅游產業集群的經濟學意義在于:
1、通過旅游產業集群內整體統籌、集群整體調控(類似于國家對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獲得多元化發展模式和營利方向;
2、通過產業價值鏈的延長和橫向延展(包括拓展產業橫向聯系而形成的橫向產業聯合經濟體的經濟收入),從而形成旅游產業集群總體經濟效益的提高;
3、在旅游主導產業處于成長期過程中,旅游相關產業和旅游支持產業在旅游主導產業帶動下培育、發展,通過對支持產業、相關產業的整合與集成,逐漸形成旅游產業集群內新的經濟增長點、經濟模式,甚至是新的“旅游主導產業”;
4、通過產業集群內主導產業、相關產業、支持產業之間的互相促進發展,延長傳統產業、成熟產業乃至衰退產業的單體企業生命周期以及旅游產業集群相對穩定的、可持續的總體發展態勢。
產業集群效應當旅游產業集群中包括觀光業在內的某一產業趨于成熟甚至出現衰退時,被原來旅游主導整合、成為旅游主導產業配套的旅游相關產業和旅游支持產業并不一定會衰退,旅游產業集群內新的經濟增長點、經濟模式和新的“旅游主導產業”的形成將構成旅游產業集群穩定的盈利模式、經濟收入和企業發展業態。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會由此獲得新的生存空間。
由此可見,產業集群效應突破了傳統產業的界限,將傳統產業或成熟產業乃至衰退產業與新興產業的結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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