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地產成為地產商獲取廉價土地的一條通道,因此與旅游地產開發如火如荼。旅游地產開發有三種模式:第一是先開發旅游項目,做成熟地后開發商品房;第二是在旅游地開發滿足人們休閑度假需求的第二居所;第三是開發滿足人們旅游投資/消費需求的產權酒店。
一、先開發旅游項目后開發商品房
先開發旅游項目后開發商品房的操作模式主要針對大城市的郊區地段。由于“級差地租”效應,位于城市郊區的土地一般都很低廉,且離市中心越遠,價格越便宜,地產商可用較低的代價獲得巨量的土地儲備。驅動地產商購置此類土地的動力有兩個方面:其一,城市擴張將使此類用地價格上升,并使開發房產成為可能;再者,通過開發商開發旅游項目,將生地做成熟地,乃至旺地,再開發房地產項目。
這種模式的旅游地產有一個很成功的例子。那就是深圳華僑城。1985年深圳華僑城地塊還是一片荒灘,華僑城引進的第一個項目不是辦工廠、搞房產,而是在沒有任何旅游資源的情況下興建了中國第一個人造旅游景區——錦繡中華微縮景區,之后又開發了中國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歡樂谷等主題公園以及深圳灣大酒店、海景酒店等一批旅游文化項目設施,形成一個集旅游、文化、購物、娛樂、體育、休閑于一體的文化旅游度假區。此后,華僑城才推出了自己的房地產項目——意大利風情的超大規模豪宅“波托菲諾”,定位為華南最大的豪宅社區,主要目標客戶是深圳、香港及周邊地區的富有成功人士。整個小區的總銷售額將超過100億元。
由此可知,這種先開發旅游項目,后開發商品房的旅游地產操作模式是可行的。但它要求發展商不但能夠拿到相應的土地,還要具備相當雄厚的資金實力。另外我們還應認識到華僑城的成功有其歷史因素,深圳作為當時中國最出名的經濟特區,吸引了全國各地的人去深圳參觀考察,也正是這些人流才確保了錦繡中華等主題景區的成功,而之后各地仿造華僑城的做法所建的很多人造景區,大部分以失敗告終。所以,啟動“旅游+房地產”項目,一定要充分論證,認識市場需求,并從改進和完善城市功能入手,才能獲得想要的回報。
二、開發度假地第二居所
這種旅游地產操作模式主要針對的地塊多在大中城市遠郊或遠離大中城市的著名風景區附近,或旅游資源突出的旅游目的地城市。此模式與“先開發旅游,后開發商品房”模式所面向的目標完全不同,后者主要針對大城市郊區地段,所開發的商品房主要用來滿足當地城市居民的第一住所需求。而旅游度假地的特點是:一般當地居民較少且購買力有限,在旅游旺季雖然有旺盛的人氣,但都是以旅游觀光、度假為目的的短住宿需求客戶。所以在這樣的地塊上適合開發“第二居所”,用來滿足有經濟實力的外地消費者的休閑、度假需求。
近年來,到海南旅游的人數不斷增多,不少北方游客萌生了在海南購房或為父母購房安享晚年的愿望。旅游地產發展商就為不同需求者量體裁衣,建造了候鳥式的“度假房”和落葉歸根的“養老公寓”,受到外省消費者的青睞。??诓簧倬幼⌒^已出現了“東北村”、“華北村”和“西北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旅游度假地興建房地產項目,必須考慮與旅游景區的協調、對景區文化內涵的發展及延伸,如果直接把一片一片的旅游區和旅游規劃區變成住宅區,這樣的發展將會降低旅游度假區檔次,甚至完全消融掉這個旅游度假區,附著其上的度假地房產和土地亦將大幅貶值,給地產商和小業主帶來損失。
三、發展產權酒店
產權酒店就是將客房的產權銷售給小業主,再由小業主委托酒店管理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并享受利潤分紅,同時酒店管理公司贈送小業主若干天的酒店免費住宿。它產生于20世紀60年代的法國阿爾卑斯山,70年代在美國開始流行,現在已成為全球年銷售額90億美金的成熟旅游細分行業。
產權酒店產品首先是投資產品,小業主購買產權酒店主要在于它提供了高于銀行存款、債券的投資回報(平均年回報率為7%左右),而風險較股票、期貨要低(擁有實實在在的房產證明)。小業主之所以相信產權酒店能夠產生相應的經營利潤,首先是他對產權酒店所在地旅游業的長期看好,其次是對酒店經營能力的認同。所以,“產權酒店”操作模式下的目標客戶將不再限制于當地居民及休閑度假消費者,而是擴大到了有富余資金的所有家庭。
產權酒店也是消費產品,一般酒店管理公司將贈送若干天酒店客房的免費住宿給小業主。通過交換平臺(如TPC度假交換平臺),小業主在獲得房產和投資回報的同時,還將在全國各地度假時享受免費住宿。
產權酒店是目前最流行的旅游地產操作模式,它之所以受到地產商的青睞不僅是因為產權酒店產品賣點多、目標客戶廣泛,更重要的是給了地產商操作各種特質旅游地塊的有力武器,無論地塊大小,無論地塊位于市中心還是郊區或者旅游度假地,產權酒店都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地產的價值及讓旅游地產商在最短時間內獲得豐厚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