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多年來專注于“文化旅游產品策劃”,創新性提出了構建極具特色的核心旅游產品體系的手法。以荊門文化旅游為例,我們認為要成為區域旅游中的亮點,一個城市的文化旅游就必須要有能獨占一席的王牌和優質產品體系,以及發揮資源優勢之后,形成的“眾星拱月”式的核心旅游產品譜系。然而,試圖將所有文化資源都平衡地開發成為重點產品是不現實的。從市場效果和現實可行性上講,在一段時期內,我們只能擇其重要與特色的資源和文化要素來開發重點旅游產品。
核心旅游產品的開發面對的是實在的旅游消費市場以及多樣的旅游偏好,必須非常謹慎,反復挖掘、認真遴選、去偽存真,尋找文化核心價值所在。這種核心價值有以下特點:
1、產品所依附的文化核心必須在區域文化圈中具有獨特性。
2、文化資源必須有可依附的實物載體存在,或者可以通過歷史和文化傳承來重塑實物載體。
3、 該文化資源背后的文化內核能正確反映和代表城市文化及其旅游資源本身具有的價值。
4、 這個文化核心能夠被放大;并賦予相關旅游產品以市場價值;有形成較大市場規模的潛力;在對適度開發之后能在區域、全國、甚至國際上都有較大的市場號召力;能得到游客強烈的共鳴和認同。
在尋找和挖掘的過程中,會剝離掉許多文化同質表象。此后,文化內核還需要通過文化資源的載體、歷史文化以及城市文化旅游氛圍渲染和營銷活動推動加以放大,進而形成相當規模的產品體系和市場影響力。至此,形成的核心旅游產品才能具有競爭力,能夠帶來大量的客流,推動城市綜合社會經濟效益的提升,并最終推動城市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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