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筑也稱生態建筑、生態化建筑、可持續建筑。我國《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將綠色建筑定義為: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綠色建筑的內涵包括四個方面:
廣義上的節能,除“四節”外,主要是強調減少各種資源的浪費;
保護環境,強調的是減少環境污染,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滿足使用需求,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
強調與自然和諧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