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用地規劃存在的問題
我國正處于旅游業快速發展時期,旅游區數量和用地規模急劇擴張,而且新增加的旅游區大多位于城郊和鄉村。由于旅游開發定位不準,景觀和產品創新不足,出現旅游區和人造景觀建設比規模、占地面積大、土地污染、土地粗放利用和管理混亂等嚴重問題。
同時,由于法律、政策和管理上的缺陷,一些旅游用地規劃不規范,有些旅游項目建設用地涉及到農地轉用和土地征用,旅游開發采用“以租代征”方式,甚至以旅游開發為名,進行變相圈地,從事工業招商和高檔別墅開發。
除此之外,我國旅游用地規劃還存在其它一些問題,例如:
(1)由于旅游區土地利用類型多樣、功能重疊、土地價格評估、基準地價評價體系和價格機制尚未形成等原因,旅游區土地的出讓或租賃價格較低,導致許多景區投資短缺、土地閑置和利用率低。
(2)有些旅游策劃規劃設計專家沒有制定規劃或規劃沒有得到有效實施,造成旅游區建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景點建設城市化,旅游資源破壞以及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態環境問題。
(3)由于制度、法律、政策和管理體制上還存在各種缺陷,旅游區常出現多頭管理、執法不嚴、土地產權不明確、管理混亂等問題,加劇了旅游用地規劃過程中的各種矛盾。
二、旅游用地規劃管理對策探討
1、增強旅游用地規劃的復合功能
首先,加強對已開發旅游用地和新旅游用地的復合利用。旅游用地除旅游功能外,還應結合經濟作物、藥材、花卉、養殖業等的生產進行綜合利用,如,在山地旅游綠化地內栽種珍稀植物、種植藥材、茶樹、各種水果樹,在水域可適當種植蓮藕、養魚、養鴨等。
其次,加強非旅游用地(如工業、農業、軍事及其它特殊用地)向旅游用地的轉化,實現旅游用地資源的多重立體利用。旅游用地綜合利用最常見的是觀光農業、林業,甚至觀光工業,即產業旅游。觀光農業是以農事活動為基礎、以農業經營為特色、把農業與旅游業結合在一起,利用農業景觀和農村自然環境、經營活動、文化生活吸引游客觀光的一種新型農業生產經營形態。而這一建立在農事活動對土地資源利用的基礎上的旅游項目,是農業由第一產業向第三產業的滲透,觀光林業、觀光工業亦同理,它們都同時具備了兩個產業的雙重特性.旅游開發在其中起到了對土地生產力立體綜合開發與利用的作用,體現了土地生產和旅游的雙重價值。
2、充分挖掘未利用地的旅游功能,強化未利用地向旅游用地的轉化
除少量的設施建設用地外,旅游業中所必備的大量游覽線路、活動場所、景點,均是對自然資源、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一般情況下無法在其它領域中利用的溪流、溶洞、巖石、沙漠等等,均可在旅游業中發揮長處.旅游開發對這些天然事物研究、發現它的旅游價值,做出新的詮釋,可謂物盡其用。
3、搞好旅游用地規劃
把地方旅游業建設納入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規劃中來。正確處理城鎮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同景區規劃、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的關系。把城鎮規劃與旅游規劃融為一體,把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的開發建設和生態保護結合起來。嚴格執行旅游區規劃,維護旅游區規劃的權威性、連續性,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改變規劃。
4、加強旅游用地立法
目前在旅游用地的管理中存在在很多不規范的地方。旅游用地的征用手續不健全,占補平衡措施不完善;關于旅游用地的立法過于籠統,沒有專門的立法;旅游資源經營權轉讓中土地使用權沒有得到重視。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個系統的法律或法規來,從根本上保護自然環境,防止旅游景區的過度開發,以保證和規范當前快速發展的旅游用地,防止旅游景區的寶貴土地資源被破壞。
綠維關于旅游用地規劃的相關研究:
《旅游用地管理對策初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