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規劃編制的要求
1、旅游規劃編制要以國家和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為依據,以旅游業發展方針、政策及法規為基礎,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相適應,與其他相關規劃相協調;根據國民經濟形勢,對上述規劃提出改進的要求。
2、旅游規劃編制要堅持以旅游市場為導向,以旅游資源為基礎,以旅游產品為主體,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方針。
3、旅游規劃編制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區域協同,強調空間一體化發展,避免近距離不合理重復建設,加強對旅游資源的保護,減少對旅游資源的浪費。
4、旅游規劃編制鼓勵采用先進方法和技術。編制過程中應當進行多方案的比較,并征求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尤其是當地居民的意見。
5、旅游規劃編制工作所采用的勘察、測量方法與圖件、資料,要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
6、旅游規劃技術指標,應當適應旅游業發展的長遠需要,具有適度超前性.。技術指標參照本標準的附錄A(資料性附錄)選擇和確立。
7、旅游規劃編制人員應有比較廣泛的專業構成,如旅游、經濟、資源、環境、城市規劃、建筑等方面。
二、旅游規劃編制程序
1、任務確定階段
(1)委托方確定編制單位
委托方應根據國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對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認定的有關規定確定旅游規劃編制單位。通常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直接委托等形式。
公開招標:委托方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旅游規劃設計單位投標。
邀請招標:委托方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旅游規劃設計單位投標。
直接委托:委托方直接委托某一特定規劃設計單位進行旅游規劃的編制工作。
(2)制訂項目計劃書并簽訂旅游規劃編制合同
委托方應制訂項目計劃書并與規劃編制單位簽定旅游規劃編制合同。
2、 前期準備階段
(1)政策法規研究。對國家和本地區旅游及相關政策、法規進行系統研究,全面評估規劃所需要的社會、經濟、文化、環境及政府行為等方面的影響。
(2)旅游資源調查。對規劃區內旅游資源的類別、品位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規劃區內旅游資源分類明細表,繪制旅游資源分析圖,具備條件時可根據需要建立旅游資源數據庫,確定其旅游容量,調查方法可參照《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 18972-2003)。
(3)旅游客源市場分析。在對規劃區的旅游者數量和結構、地理和季節性分布、旅游方式、旅游目的、旅游偏好、停留時間、消費水平進行全面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研究并提出規劃區旅游客源市場未來的總量、結構和水平。
(4)對規劃區旅游業發展進行競爭性分析,確立規劃區在交通可進入性、基礎設施、景點現狀、服務設施、廣告宣傳等 各方面的區域比較優勢,綜合分析和評價各種制約因素及機遇。
3、旅游規劃編制階段
(1)規劃區主題確定。在前期準備工作的基礎上,確立規劃區旅游主題,包括主要功能、主打產品和主題形象。
(2)確立規劃分期及各分期目標。
(3)提出旅游產品及設施的開發思路和空間布局。
(4)確立重點旅游開發項目,確定投資規模,進行經濟、社會和環境評價。
(5)形成規劃區的旅游發展戰略,提出規劃實施的措施、方案和步驟,包括政策支持、經營管理體制、宣傳促銷、融資方式、教育培訓等。
(6)撰寫規劃文本、說明和附件的草案。
4、征求意見階段
規劃草案形成后,原則上應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并在此基礎上,對規劃草案進行修改、充實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