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維通過多年的經驗,將旅游規劃與旅游策劃的主要差異分為三部分
1、概念差異
旅游規劃,是一個地域綜合體內旅游系統的發展目標和實現方式的整體部署過程。規劃經相關政府審批后,是該區各類部門進行旅游開發、建設的法律依據。規劃要求從系統的全局和整體出發,著眼于規劃對象的綜合的整體優化,正確處理旅游系統的復雜結構,從發展和立體的視角來考慮和處理問題。
旅游策劃,是依托創造性思維,整合旅游資源,實現資源、環境、交通與市場的優化擬合,實現旅游業發展目標的創造過程。策劃強調的是通過創造性思維,找出資源與市場間的核心關系,建構可采取的最優途徑,形成可實施的明確方案,并對近期的行動進行系統安排。
2、理念差異
規劃是一套法定的規范程序,是對目的地或景區長期發展的綜合平衡、戰略指引與保護控制,從而使其實現有序發展的目標。
策劃是從創造性思維的角度出發,以資源與市場對接為目標,用獨樹一幟和鶴立雞群的方法解決旅游吸引力、產品、開發過程、營銷等方面的獨特性與操作問題;圍繞旅游吸引力、商業感召力、游憩方式、營銷方式、商業模式等問題的解決,旅游策劃必須具有創新性、可操作性。
3、任務差異
旅游規劃的基本任務是:通過確定發展目標,提高吸引力,綜合平衡游歷體系、支持體系和保障體系的關系,拓展旅游內容的廣度與深度,優化旅游產品的結構,保護旅游賴以發展的生態環境,保證旅游地獲得良好的效益并促進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
策劃的基本任務則是:針對明確而具體的目標,通過各種創造性思維和操作性安排,形成游憩方式、產品內容、主題品牌、商業模式,從而形成獨特的旅游產品,或全面提升和延續老旅游產品的生命力,或建構有效的營銷促銷方案,并促使旅游地在近期內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更多旅游規劃與策劃的研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