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三角洲地區(以下簡稱“長三角地區”)是我國綜合實力最強的區域,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和突出的帶動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長三角地區銳意改革,開拓創新,實現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已經成為提升國家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帶動全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引擎。當前,長三角地區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從實施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出發,必須進一步增強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為實現長三角地區又好又快發展,帶動長江流域乃至全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規劃。
長三角區域規劃的范圍包括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區域面積21.07 萬平方公里。規劃以上海市和江蘇省的南京、蘇州、無錫、常州、鎮江、揚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寧波、湖州、嘉興、紹興、舟山、臺州16 個城市為核心區,統籌兩省一市發展,輻射泛長三角地區。
規劃期為2009—2015 年,展望到2020 年。
長三角區域規劃是指導長三角地區未來一個時期發展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和編制相關規劃的依據。
長三角區域規劃詳細內容,請參閱相關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