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后,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城市規劃師的職業發展:
從中國城市規劃發展歷程看,在計劃經濟時代,城市規劃是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在空間上的投影,也就是從技術層面上落實城市發展的計劃。在這樣的制度設計下,城市規劃更多是一種技術性的工作,規劃的政策性無法體現。規劃師的社會角色比較單一,即規劃管理者和規劃編制者,前者受制于科層制的角色約束,而后者主要是落實政府的行政指令計劃,并沒有形成清晰獨立的職業主體性。城市規劃師并不需要去思考社會利益平衡之類的問題,只需要落實計劃部門的項目安排即可。城市規劃師這樣的職業角色自然導致城市規劃教育的重點是技能教育,突出的是城市規劃的工程技術特性。這一時期,城市規劃師的職業道德理想帶有古典理想主義的烏托邦色彩,它與西方國家在城市規劃誕生之初的精神頗為相似,雖然在事實上并沒有被現實的社會機制整合。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城市規劃的社會功能在逐步轉化。隨著分權改革的深入,城市規劃成為地方政府進行城市經營、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工具,城市規劃的社會地位日益提高。隨著市民社會的涌現,以及私有產權擁有者的劇增,城市規劃通過調整空間關系可以重組社會利益關系,城市規劃不僅體現了社會不同階層的利益訴求,同時也創造了新的利益關系。城市規劃成為政府在城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領域的公共政策,其重點正在從工程技術轉向公共政策,城市規劃師在城市發展問題上的話語權逐步增大。城市規劃社會功能的演變必然深刻地影響城市規劃師職業的社會角色,并導致規劃師的角色分化。中國規劃師的社會角色分為兩類:政府規劃師和執業規劃師,社會角色的差異必然導致其知識結構和職業素養不同。但是,一方面規劃師整日忙于完成設計任務,另一方面城市規劃的政策性內容正在被各相關部門肢解,城市規劃有被日益工具化的危險。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的規劃教育并沒有培養出適應規劃職業發展要求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