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維認為類似大遺址的旅游景區開發策劃,應該以文物保護發掘為主,旅游產品開發經營為輔;而旅游經營,是保證遺址長期保護、持續維護、永續利用的基礎。 經過系統的深入研究,我們創新性地提出了大遺址旅游開發經營的“產品化”構建手法,并應用于大明宮遺址公園經營策劃項目中。
從經濟效益角度通俗的說,產品是可收費的內容;項目即需建設的內容。項目是產品的基礎,產品是項目的經營提升。基于此,首先,我們應注意的產品化手法中,按照市場分析和資源特點創建的項目,是景區產品化的本底和前提,即,在景區經營策劃之前,首先必須要有專業的項目策劃為基礎。對于大遺址的旅游開發策劃,這類經營產品需求更為重要,原因在于,大遺址旅游開發往往承擔著比其他旅游類項目更多的公眾性要求。
經營產品的主要構建手法有:
1.項目本身產品化
指在旅游策劃過程中,有些項目,自身即可成為收費型產品,常規的項目產品如餐飲、旅游紀念品等。
2.市場分類產品化
指在已經成型的項目體系結構基礎上,按照旅游市場分類或實際景區運作中的市場分類方式,將相關項目組合成為可以直接售賣給此類游客的產品,從而便于經營者經營與管理。本類型產品策劃的目的在于為經營者面向不同類型游客提供基本的產品內容支持以及報價基礎等。
3.游線產品化
指將策劃的項目,針對旅游者的不同旅游偏好或專項市場,進行分類、組合,形成若干條專項游線。一條包括旅游吸引物、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各種設施和服務的旅游線路就是一個單位的旅游產品,必須針對不同客群,進行專項游線設計,才能使游線轉化成優質產品。 游線產品化策劃和設計的主要目的是為經營者在未來景區導游、導游圖及導游詞講解、景區主題化宣傳推廣等多方面提供基礎支撐。
4.時間型產品化
指選擇具備不同時間特征的項目,以時間維度去組合,針對不同季節、時令和時間的特性,形成不同的產品,為經營商在不同的時間節點,提供相應的選擇性的經營產品。例如,策劃某些具有特定歷史意義的大型活動,就可以以舉辦時間的唯一性來限定其在市場上的稀缺性,這樣,一場活動就是一個單項產品。
5.交通方式產品化
首先是指以項目作為本底,將策劃的項目按照各種不同的交通方式進行組合。交通方式產品化的主要目的利用旅游策劃經驗,為經營者提供旅游者體驗旅游項目的基本游憩規律,為景區在實際規劃、建設、場地分布等過程中提供合理的建議和安排、并按照這些規律,為經營者提供相對合理的交通方式的收費形式,使得游客在體驗過程中,既玩得高興,又能夠充分消費。
自然,交通產品策劃上也應當具備景區特色,我們一般將之分成“特色型”與“常規型”交通方式產品。
從經營角度來看,交通方式需要形成盈利產品,它是景區收入結構的重要一環,使其成為一種可體驗可盈利的特色游憩方式,即體現它的游樂性和體驗性;并根據不同需求設置不同規格,形成特色產品的稀缺性,提升市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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