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把我國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生活富裕、社會和諧、山川秀美的新天堂,必須加強空間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1.空間規劃編制和管理要發揮主體功能區劃的基礎性作用。加強理論研究,堅持試點先行,盡快出臺關于開展主體功能區劃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積極推進區域主體功能區劃工作。在科學編制主體功能區劃的前提下,發揮主體功能區劃的基礎性作用,通過建章立制明確一切空間規劃都必須以主體功能區劃為基礎。
2.明確區域規劃的統籌協調功能和管理主體。加強區域規劃工作,明確區域規劃在空間規劃中的統籌協調功能,把區域規劃真正作為指導和協調區域內其他空間規劃的依據。區域規劃由發展改革行政部門牽頭,會同建設、國土行政部門組織編制,由該區域所隸屬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并進行管理。在國家規劃條例和有關區域規劃的法規未出臺前,可從區域實際出發,以政府規章的形式明確區域規劃的地位、作用和管理。
3.建立空間規劃統籌協調機制。建立了省政府規劃協調會議制度,承擔規劃的綜合協調和審議職能。要依托這個制度建立和完善空間規劃統籌協調機制,加強空間規劃的協調和審議。重點是做好區域規劃、城市群規劃和市域縣域總體規劃的融合工作,并且抓好主體功能區劃與海洋功能區劃、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的銜接協調。
4.建立空間規劃專家評議制度。由省規劃協調會議辦公室聘請省內外著名專家組成空間規劃專家評議組,負責省級主體功能區劃、區域規劃和其他涉及空間布局的省級專項規劃的評審,為省規劃協調會議審查主體功能區劃、區域規劃和其他涉及空間布局的重要專項規劃提供決策咨詢意見。
5.逐步推進空間規劃編制的市場化運作。通過省級事業單位改革,把具有編制空間規劃資質的規劃設計院所區分為公益性的和經營性的,經營性的院所在管理上與相關廳局部門脫鉤。主體功能區劃和區域規劃可委托公益性的規劃設計院所編制,其他涉及空間布局的專項規劃可采取招投標的辦法,選擇經營性的規劃設計院所編制。積極地有步驟地推進空間規劃審批前的聽政和公示。
6.統籌安排和集中使用省級空間規劃經費。根據省級空間規劃體系和現有空間規劃編制情況,本著加強主體功能區劃和區域規劃、填補空間規劃缺失和有計劃進行空間規劃修編的精神,按照空間規劃的內在聯系和從屬關系,科學合理地制定空間規劃編制計劃,統籌安排和集中使用省級空間規劃經費,盡可能地避免重復規劃和無序規劃,提高空間規劃經費的使用效率。
7.盡快建成省級地理空間信息系統和重要數據庫。要充分利用省級地理空間信息系統,對主體功能區劃、區域規劃和其他涉及空間布局的專項規劃進行編制輔助和空間協調,并輔佐省級空間規劃的管理。
來源:新華網